劳务派遣人员入职须知
为了规范用工管理,建立完整的派遣人员基础信息资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入职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和提供相关材料。
1、提交专业照相馆拍摄冲洗(必须为冲洗)的个人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四张,背后注明个人姓名以及在用工单位的部门名称;首次在北京参加保险的同时提交电子照片,以便用于制作社保卡。电子照片格式要求为: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景颜色反差明显,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2、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提交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正反面)、变更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4、提交本人社会保险待遇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及账号;
5、外埠户籍人员、随军家属、复转军人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在原参保地停止缴费,以免形成重复缴费,如形成重复缴费,后果自负;
6、社会保险关系由本市外单位转入的,本人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在原单位停止缴费,否则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7、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须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
8、在上一单位停止缴费的人员,需要提供原单位开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9、提交入职体检表(县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10、出示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1、特殊工种需要出示上岗职业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包括:餐饮中心的员工须提交健康证;电工、锅炉工、司机、电梯工及其他按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种均须提交相应的上岗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2、出示证明本人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3、由兴教公司代发工资的,须由本人出示招商银行的工资卡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当面签字确认;
14、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用工单位《岗位管理协议》之类文件的复印件(此项由用工单位提供)。
15、参保人员就诊须出示临时社保卡,否则现金支付的医疗费无法报销。
如果上述资料不全,原则上不能办理入职手续,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北京兴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