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项目经费负责人:
财务处对于签订合同的业务的报销审核,严格按照《首都体育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财政局关于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校内财务资金审批权限等财务规章制度执行。
报销此类业务时,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的,应提供①网上预约报销单或借款单、②发票、③发票真伪查询打印件、④合同原件、⑤经领导审批的《首都体育学院合同审核流程表》复印件、⑥政府采购系统录入截图(如需要)、⑦固定资产三联单(如需要)、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约定多次支付的,报销提供资料如上,非尾款支付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尾款支付时提供合同原件。
《首都体育学院合同审核流程表》上的签字不能代表领导对资金支出的审批,各级领导应按照相应的资金审批权限在预约报销单或预约借款单上签字。
如果该业务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应采尽采。
财务处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首体校字〔2019〕119号 关于印发《首都体育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京财采购【2019】2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