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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管理
关于做好部分研究生调整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各学院、有关研究生:
因受疫情影响,近期接到部分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0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反映,在执行原开题后的学位论文计划时存在一定因难。经请示领导,原则上同意在确保研究时间和论文质量的基础上,允许部分研究生在导师及原开题组组长审核后,可申请调整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可调整,质量不降低。调整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要在确保论文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导师要严格守住拟调整计划的研究生论文质量底线,坚持非必要不调整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做好有关调整工作。
二、调整不大动,论证要充分。此次部分研究生调整论文工作计划尽可能与原题保持一致,可以调整因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开展论文研究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实验地点、实验时间等有关内容。调整方案导师要与学生进行充分研究,并征求原开题组组长意见。
三、遵守程序,把好调整关。有需求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计划调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提交导师;导师同意后,会商原开题组组长;组长同意后,报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教研室同意后,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备案后,研究生可以按新调整后的计划抓紧时间开展论文研究工作,确保论文质量。
此次学位论文调整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同学的论文调整申请。若后期仍需变更论文题目、研究方法或研究对象等论文内容,须按照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精神,重新申请开题,且严格执行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的规定。
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12日16:00前将《申请表》、调整后的开题报告(纸质签字盖章版)上报研究生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py@cupes.edu.cn。
研究生部
2021年9月27日
附件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