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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体育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复试工作原则和组织管理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程序公开、标准统一、客观评价,采用综合考察与重点考察相结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参与推免复试的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要求,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推免复试命题、面试等信息,不得接受任何有关复试内容方面的咨询。

3.推免复试工作实施逐级报备制度,实行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4.实施随机确定考生推免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推免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组织管理

1.首都体育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分管领导、各学院院长、学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研究生推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面负责研究生推免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应急和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各学院二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学院推免复试工作,制订本学院推免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以专业研究方向(专项)为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者相当职称。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注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查。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2023年10月7日-9日(暂定),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等待所属学院后续通知。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旨在全面考查学生的专业、专项知识与素养、一贯表现和科研能力;考查学生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主要将自己在本科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所获奖项、社会实践、学术参与、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和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少于5分钟,成绩由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自述给予评定。

2.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笔试题目设计体现综合性,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和综合运用能力。专业面试试题,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潜质。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评定成绩满分各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体育类专项技能评定主要考察考生掌握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基本技能和运动水平的情况。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身体运动功能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二级学科科学学位的考生须按照专业方向进行运动专项技能测试。体育专业学位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及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的考生也需进行专项技能评定测试。具体内容和要求参见各学院通知。专项技能评定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英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在考生专业面试时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英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3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关村医院。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三、成绩计算办法

(一)无专项技能评定考生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其中专业笔试成绩X30%+专业面试成绩X4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二)参加专项技能评定考生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X10%+专业理论知识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X30%+专业面试成绩X20%+专业技能评定成绩X2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X20%。

四、录取

(一)考生的复试成绩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此作为各专业方向(研究领域)拟录取依据。

(二)已在教育部研招网上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三)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要求取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

2.在各环节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3.身体情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部分专业专项技能评定)、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及格线者;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又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者;

6.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者。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

向考生公布推免复试成绩、分数线、待录取名单等。及时、准确公示并解答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应知尽知,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此外,还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有困难考生等群体的关爱帮扶,为其参加复试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信息均通过官方招生网站(https://gs.cupes.edu.cn/zsgz/index.htm)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进行公布。

六、推免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各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结果全面领导与负责。

(二)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有专门人员到复试工作现场巡视,对全过程进行监察。

(三)实行招生录取复议制度。研究生部在复试之前之后均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研究生部接待电话010-82099034,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10-82099015,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号码为010-82837456。通讯地址: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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