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8-03-20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安排: 4月5日至4月7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按照国家节假日放假安排公休。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 4月29日至5月1日(星期日至星期二)按照国家节假日放假安排公休。4月28日(星期六)照常休息,5月2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