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首都体育学院危旧平房改建项目/拆除服务
项目编号:0610-2340NF040462/01
采 购 人:首都体育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项目编号:0610-2340NF040462/01
2.项目名称:首都体育学院危旧平房改建项目/拆除服务
3.采购方式: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68.0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68.07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北京市首都体育学院危旧平房改建项目/拆除服务 |
68.07 |
1 |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首都体育学院蓟门校区西北角,其四至范围为:东至首都体育学院现状综合体育操场,南至首都体育学院现状用房,西至规划西北放射线快速路,北至罗庄南路。 项目总用地面积:15630.04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501.390平方米,腾退道路用地面积共9128.652平方米。 项目拟对首都体育学院蓟门校区内西南侧和西北侧危旧平房进行改建,涉及住户78户,拆除现状平房建筑面积3696.68平方米,改建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501.39平方米,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5628.04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05.88平方面,地下建筑面积822.16平方米。拆除费用为不超过185元/平米(包括渣土清运)(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的开工令为准至本项目结束,总体工期符合现场的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其它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项目经理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1.时间:2023年 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每天上午 9:00 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0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2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 2023年7月31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时间: 2023年 7月31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联系方式:穆老师,010-8209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贾璟辉、刘欣萌、王悦、周鹏、杨思源、崔宗阁
联系方式:010-84046641/84045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欣萌
电 话:010-84046641/84045676
电子信箱:Liuxm@bjzb.com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建国门支行
帐 号:10265000000524102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 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 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11.1 |
磋商保证金 (不适用) |
磋商保证金金额:/ |
11.7.5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20.1 |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是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电话或书面方式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业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1391173518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下浮20%。 例:成交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0.8%=1.6万元 收费=1.5万元+1.6万元=3.1万元 折扣后收费=3.1万元×0.8=2.48万元 缴纳时间: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 |
供应商须知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1.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
5 响应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6.1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 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8.2 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 对于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1.2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2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3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 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 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1.4 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1.5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6.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1.6.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1.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7.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7.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7.5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1 供应商应准备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形式。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格式要求为pdf。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本单位公章后才有效。
13.4 联合体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只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资格证明文件除外),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签署,但须附联合协议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3.5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6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形式进行装订。
14.1 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14.2 为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 “磋商保证金”字样单独递交。
14.3 所有密封袋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磋商公告/采购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磋商公告/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响应文件提交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袋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4.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交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1 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磋商公告/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6.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 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7.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7.3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响应文件。
18 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9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0.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1.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 终止
22.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采购合同。
23.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3 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4 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3.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 询问与质疑
24.1 询问
24.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4.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2 质疑
24.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4.2.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2.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4.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代理费
25.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1.1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 《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 |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 |
4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5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否 |
3 |
报价 |
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否 |
4 |
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的; |
否 |
5 |
签署、盖章、装订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装订(胶装)的; |
否 |
6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否 |
7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否 |
8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否 |
9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否 |
10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否 |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
2.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 最后报价须包含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
■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4.4 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 其他:___/___。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___3___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则依次推荐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类似业绩 |
6 |
每提供 1 个类似项目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6 分。 注:以上案例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否则无效 |
|
2 |
服务方案 |
9 |
服务方案详实,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流程安排科学可行,充分满足项目需求,得9分; 服务方案较详实,目标较明确,内容较全面,流程安排较合理,较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7 分; 服务方案基本详实,目标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流程安排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 服务方案一般,目标明确性一般,内容全面性一般,流程安排可行性一般,需要完善,得 3分; 服务方案略有不足,目标明确性欠缺,内容欠缺,流程安排欠妥,需要改进,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3 |
服务能力 |
2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设备的先进性、合理性、适用性以及整体设备方案可行性情况进行评价: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进行了详细阐述,得 20 分; 部分满足采购需求且进行了详细阐述,得 15 分; 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 10 分; 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未体现设备具体情况得 5 分; 未提供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得 0分。 |
|
4 |
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
20 |
服务进度安排合理,措施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20 分; 服务进度安排较合理,措施较可行,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15 分; 服务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10 分; 服务进度安排合理性一般,措施可行性一般,需要完善,得 5 分; 服务进度安排合理性较差,措施可行性较差,需要改进,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5 |
人员配备 |
10 |
从技术能力、人员资历等方面进行阐述: 项目团队的整体配置合理,投入的人员素质良好、经验丰富,得 10 分; 项目团队的整体配置合理,投入的人员素质良好,得 6 分; 项目团队的整体配置合理,投入的人员素质良一般,得 3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6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10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可操作性强,得 10 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得 6 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太详细、可操作性一般,得 3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7 |
安全措施 |
10 |
安全措施科学、合理,安全性强,可操作性强,得 10 分; 安全措施较合理,安全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得 6 分; 安全措施合理性一般,安全性一般,可操作性略有不足,得 3 分; 未提供或安全措施不合理不得分。 |
|
8 |
廉洁措施 |
5 |
廉洁措施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得 5 分; 廉洁措施较完整、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得 3 分; 廉洁措施完整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9 |
响应报价 |
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 |
说明: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一、 项目名称:首都体育学院危旧平房改建项目/拆除服务
二、 项目编号: 0610-2340NF040462/01
三、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首都体育学院蓟门校区西北角,其四至范围为:东至首都体育学院现状综合体育操场,南至首都体育学院现状用房,西至规划西北放射线快速路,北至罗庄南路。
四、项目概况:
项目拟对首都体育学院蓟门校区内西南侧和西北侧危旧平房进行改建,涉及住户78户,拆除现状平房建筑面积3696.68平方米,改建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501.39平方米,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5628.04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05.88平方面,地下建筑面积822.16平方米。
项目总用地面积:15630.04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501.390平方米,腾退道路用地面积共9128.652平方米。
五、服务期:以采购人的开工令为准,总体工期符合现场的要求。
★六、本项目涉及本项目预计拆除面积约 3696.68 平米,拆除费用为不超过185元/平米(包括渣土清运)。
七、工作内容:
建筑物的拆除及渣土清运。
八、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
1.成果的提交:在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后提交能满足项目要求及质量要求的拆迁成果;
2.成果的验收:达到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
十、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本项目服务的足够设备机械和相对应配置人员。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房屋及附属地上物拆除清理事项。
一、 工作内容、范围、拆除工作量、拆除期限
(一) 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依法对“ ”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及垃圾清运、消纳工作。
(二) 拆除范围
乙方受托将拆除范围内的房屋及院落拆除,完成垃圾清运、消纳及场地平整。最终拆除工作量以甲方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乙方对该最终工作量不持异议。
(三) 拆除期限
与本项目搬迁同步进行,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进场,自进场之日起[ ]个月完成。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甲方的权利
(1) 审核和确定拆除计划、拆除方案,以及拆除费用预算。
(2) 随时了解乙方拆除工作进度情况以及拆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认乙方完成工作量,并要求乙方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3) 乙方完成拆除清理工作后,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并向乙方接收相关拆除档案资料。
2、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拆除费及垃圾清运、消纳费。
(2)乙方完成拆除清理及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在3日内进行拆迁场地的验收交接工作。
(3)对拆除现场出现的重大、特殊和难点问题,与乙方积极沟通、协调并共同协商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拆除计划完成全部的拆除工作任务量后,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价款支付。
(2)在拆除过程中,遇到有关重大、特殊和难点问题,可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规定以及拆除工作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
2、乙方的义务
(1)具有相关的资质、能力及人员、设备,能独立、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作。
(2)按照有关征收腾退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编制拆迁范围内的拆除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3)填制《拆除工地环保责任书》、《城市工地登记备案审批表》等有关文件,负责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批并取得全部批复文件,保证项目拆除工作合法合规进行。
(4)对拆除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并妥善处理,同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汇报。
(5)及时拆除被拆迁人腾空的房屋,最后一户撤离现场后3日内完成拆除范围的全部清渣工作,所拆除废旧材料归乙方自行处理。
(6)按照甲方要求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拆除期限内完成全部拆除及垃圾清运、消纳工作。
(7)负责妥善处理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纠纷,做到依法文明拆除,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在拆除过程中,由于乙方的不当行为以及工作失误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制定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拆迁工地防止扬尘污染等事项。拆除施工应当将房屋拆除渣土清运至室内地坪。拆除清理完毕后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9)在拆迁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全部拆迁工作完成后的20日内,免费向甲方移交全部拆迁档案资料陆份,并协助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拆迁结案以及存档手续。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对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相关费用.
(11)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并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最新要求执行,包含但不限于:(京建发【2019】9号)、及其他相关附件组织并实施。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第七章 拆除及垃圾清运、消纳费用
拆除费用按照乙方实际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以 元/m²计算,垃圾清运、消纳费按实际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 元/m²计算,合同额暂估为 元(大写 )。
第八章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待工程拆除及垃圾清运、消纳完毕,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于项目审计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结清拆除服务费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拆除工作的,每逾一日,应按合同约定暂估总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20日仍未完成拆除工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未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暂估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拆除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整改两次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后续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作内容部分或全部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暂估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还应赔偿。
六、合同的补充、修改及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项,以及对合同条款的修改或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已交工程,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费用后,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相关义务。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 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
响应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_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6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总价(元)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9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
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 |
其他 声明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2 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最后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总价(元)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磋商中若能成交(磋商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向贵公司即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北小街71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建国门支行,帐号:10265000000524102),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本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致: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在招标活动结束后,请将磋商保证金退至我单位以下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
行 号:
账 号:
为此,我单位声明:
以上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单位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单位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如由于填写信息不实、内容不清晰、我单位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贵公司等问题,引发的退还保证金延误等问题,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此笔款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磋商保证金。
2. 本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请勿加盖在银行信息上。
3. 此声明需与应答文件一并递交。